新竹一名人夫翻看妻子手机时,发现里头存满妻子与另名叶姓男子裸体在床上的照片,询问妻子之下才得知自己被戴绿帽,愤而控告叶男侵害配偶权,向法院求偿80万元抚慰金。新竹地院审结,认为叶男侵权属实,须赔偿人夫3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人夫主张,与女子小青(化名)结婚10多年,但2022年6月间小青到新公司上班,便与同部门的叶姓男子搭上线,2人多次发生性行为,还拍下亲密裸照,他偶然间看见小青手机里的照片,才惊觉自己头顶闪绿光,认为叶男的行为明显侵害他的配偶权,故提告向叶男求偿80万元精神抚慰金。
对此,叶男称与小青仅是同事关系,无过多私交,也不清楚小青已婚,至于人夫所指他裸身与小青合照的部分,则是他在家中休息时突然接到小青联繫,小青称要感谢他平日的照顾,打算送点心来他家,而他在家中习惯赤裸上身,小青也不介意他的行为,2人并没有发生踰矩的行为。
新竹地院审理时,法官勘验叶男与小青的对话纪录,发现两人数度提及思念对方,叶男说「那还要跟我做爱吗」,小青回应「可我不想只是当炮友」等语,均显见2人已有同床共眠、发生性行为的情况,此行为明显侵害人夫的配偶权,酌情后判叶男须赔偿3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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