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姓外送员于1年间被餐厅和消费者投诉服务态度不佳10次,被公司终止外送承揽契约,廖男不服,认为自己曾数度获消费者五星评价肯定,提告要求公司赔他工作损失和买包温箱等装备的钱,但法官认为暂停派送订单有理,判廖男败诉。
判决指出,廖姓男子于2019年开始承揽外送业务,但从2021年11月、12月及隔年1月,分别遭消费者和餐厅投诉廖男服务态度不佳,于是公司寄电子邮件提醒廖男注意服务品质,但2022年3月、4月,公司又3度接到投诉,于是公司祭出暂停派送订单7日的处罚。
被停止派7天后,廖男于同年6月到8月期间,又3度被投诉态度不佳,公司再祭出暂停派送订单7日,但復工没多久,他又再度被投诉,公司这次不忍了,直接终止双方外送承揽契约。
但廖男不服,认为自己曾于去年连续3个月获得五星评价肯定,数度获得消费者五星评价肯定,并无态度不佳情况,且公司无故就停止派送服务14天,加上购置的外送装备都无处使用,因此提告要求公司赔他每天800元,14天下来共1万1200元的工作损失及7600元的装备费用。
高雄简易庭审理时,法官认为,廖男因遭消费者及店家投诉,公司基于商业考量,暂停派送订单有理,廖男购买的装备用来外送,也获取报酬,就算不再从事外送服务,也可以使用在生活其他用途,因此认定廖男请求无理判败诉,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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