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凤山溪又查获非法排放,高市府环保局近期陆续查获业者违规,5月30日迄今,已抓到10家业者,虽然祭出重罚,但业者似乎当耳边风,罚不怕。环保局昨又查获1家食品业者偷排含油废水,将依法裁处,最重可罚300万罚锾。
环保局指出,凤山溪上游属于水污染管制区,也是高市之重点管制河川之一,统计5月30日迄今,累计稽查134家次凤山溪上游沿岸事业,裁处10家次业者非法排放废水,其中8家次为食品业者,2家次为皮革业,皆依违反水污法开罚。
环保局6月30日稽查至美山路36巷内1家食品业者,从事肉酱加工制程,清洗废水经油水截流槽分离排放,因处理功能不足,致含油脂乳白色废水污染凤山溪,除现场立即命停止排放废水外,并依水污法第30条规定,从重裁处3万至300万元罚锾。
对于业者罚不怕,环保局强调,将持续针对凤山溪上游事业扩大稽巡查,呼吁沿岸业者,务必妥善检视废水处理设施效能,并维持正常操作,切勿以身试法,非法排放废水污染凤山溪,违法者将从重裁处,绝不宽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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