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0多岁的妻子提告主张,老公频繁要求她须配合行房,还曾说「男人就是要直射才有快感,会有欲望啊,就是想要」,她诉请离婚,二审驳回老公的上诉,认定他一味要求她配合行房,不顾她之身心感受,且造成婚姻裂痕,判准离婚,全案可上诉。
妻子提告主张,她在1971年与老公结婚,2004年离婚,再于2011年5月30日结婚,但他常年游手好閒,她则持续忍让度日;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他减少出门玩乐,却频繁要求她须配合行房,其后甚开始怀疑她行为不检点,经常于半夜叫她起床质问。
她无法隐忍,2021年11月间先搬出去住,去年1月间返家后,他仍无端质疑她与他人外遇,致她不堪再与他共同生活,现已搬至她胞妹之高雄住处,此后两造即别居迄今。因双方婚姻关系已生重大破绽,无法继续维持,她应得请求离婚。
一审判准离婚,老公不服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认为,根据对话音檔及译文,他提及性生活时说,「别人夫妻需要时让一下或暗示一下就知道,但老婆不是,虽然没有年轻时那样,但有时他也是需要。」「男人就是要直射才有快感,会有欲望啊,就是想要」
高院认为,老公无法同理体察老婆之意愿,一味要求她配合行房,不顾她之身心感受,造成夫妻情感日渐消磨,造成两造长期分居状况迄今毫无转圜契机,婚姻因之产生裂痕直至难以回復等情状,判准离婚。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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