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南市政府经发局长陈凯凌涉贪案,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续开准备庭时,同案被告台邦建设董事长陈福成,当庭与检察官闭门协商后,除坦承检方起诉的偽造文书、诈欺取财等罪,还愿意向公库支付600万元公益捐款,换得检方同意合议庭判刑1年、缓刑2年的结果。合议庭也同意双方的协商,并将于7月28日上午先行宣判陈福成部分。
下午的准备庭,法官并未传唤陈凯凌出庭应讯,完全针对陈福成认罪协商部分进行审理。公诉检察官原本要求陈福成认罪、道歉及偿还陈凯凌向彰化银行超贷导致该银行损失的340万元,但因出庭的彰银代表认为,陈福成替陈凯凌归还超贷捐失,将导致该银行无法作帐,该银行也没有要陈福成支付的意思,受命法官王锺湄裁定闭门协商。
经协商后,检方及陈福成的辩师达成3点协商条件:一、被告陈福成同意就检方起诉法条科处刑罚;二、检方同意判处被告有期徒刑1年,并宣告缓刑2年;三、被告陈福成同意向公库支付600万元公益捐款。
法官重新开庭后,陈福成也当庭承认检方起诉的偽造文书、诈欺取财等罪,并同意协商条件;陈福成的辩护律师还补充说,公益捐款部分,建议捐给犯罪被害人协会作为补助款,但也尊重检方审查会的决议。
据了解,陈凯凌购买台南市中西区中华西路某大楼时,被控与台邦建设董事长陈福成及鼎立代销负责人翁东明共同涉嫌浮报房价交易400万元,藉此向银行超贷296万元,3人共同涉犯使公务员登载不实、诈欺取财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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