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买中心表示,亿杰科技公司因有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有价证券业务规则第12条之1第1项第18款「因第12条第1项第16款规定列为变更交易方法有价证券后二年内无法达成同条第4项第5款规定者」之情事,爰依规公告自112年7月20日起亿杰公司上柜之有价证券停止在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

亿杰公司于停止买卖六个月内,如能符合业务规则第12条之1第2项第4款有关获利能力及会计师出具内控制度专审报告等相关规定,得检具承销商评估报告,申请恢復其有价证券柜台买卖,如未能符合前开规定,其上柜之有价证券于届满6个月后,柜买中心得终止其有价证券柜台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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