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某日晚间与友人朱男共乘一部机车到槟榔摊买槟榔,事后被发现是拿千元玩具假钞,并遭警方循线逮捕,检警询问时,两人不顾友谊、异口同声说,「钱是对方的」,法官审酌后依诈欺取财罪,各处2人有期徒刑4月。可上诉。
当时看顾槟榔摊的女店员指出,当晚他们一停车,就有人说要买100元槟榔,我就去拿槟榔,因为有送水,交给他们之前有问要不要水,他说要,就拿一瓶水与槟榔,后座男子就手拿一张钱说要找钱,我就进去里面拿900元,跟槟榔一起拿出去给他们。
钱给他们之后,他们就马上骑车走了,摸到那张钱就发现怪怪的,摸起来比真钞厚,顏色和真钞比起来比较深,一看就直接发现这张是假钞。
两人被捕后都矢口否认犯行,林男强调,钱是朱男的,是从朱男口袋拿出付给槟榔摊的,找的钱也是被他收着,事前不知道纸钞是玩具钞票;朱男则连忙否认说,当时自己身上根本没钱,钱是跟林男拿的,那天是晚上,自己没有看,如果有看就跟对方讲了。
屏东地院法官认为,2人均否认犯行,犯后态度难谓良好,审酌后依诈欺取财罪判刑,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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