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部一所国立特教学校的国中女导师,因认为学生说谎、不写功课等行为,竟逼迫她从早至放学将尿布戴在头上,或是故意喂食朝天椒,造成其肠胃严重不适。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经审理,依强制罪判女师拘役50日;校方与女学生及其父亲协议共国赔30万元。另,该名女学生与其父向教师提告求偿,一审判他们败诉;二审时,台南高分院认为女学生与其父已获国赔,因此判教师不必赔偿定谳。

根据判决书,女教师于2018年2月21日至4月25日担任女学生班导师,此期间以女学生说谎、不写功课为由,竟于教室逼迫女学生将尿布戴头上从早直到放学,女学生为此羞愧得不敢到食堂吃饭。另,女老师甚至将女学生父亲准备的早餐倒入厨余桶,并强迫学生于上课、午休时间写功课。

该名女学生表示,老师也会到她家中,将她的皮卡丘等玩偶全部取走,作为班级集点兑换品,同时强制她剪下皮卡丘玩偶做成笔袋,送给班上同学。当老师认为女学生不乖、犯错或说谎时,竟调快跑步机速度,并强迫她站在跑步机上跑步作为处罚;或是上感官教学课时,女老师故意喂她吃下1汤匙朝天椒,甚至将至少3条朝天椒倒入女学生碗中,导致女学生肠胃严重不适。

嘉义地检署审理时,认为女教师对女学生有7项不当行为,并依涉强制罪嫌起诉,一审原判女教师无罪。上诉二审时,台南高分院改依女教师对女学生强令头戴尿布、喂食辣椒两项强制罪行为,合併判女师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

2020年6月,女学生与其父和特教学校达成国家赔偿事件协议,分别受偿25万元、其父5万元。

台南高分院民事庭审认,女教师对女学生所做两种强制罪行为,严重侵害女学生自由权、名义权,因此判赔4万元。针对女师故意侵权行为,法官审酌,理应由女师与校方承担受全部赔偿责任,而此则属于不真正连带债务,无论女师或校方做出全部赔偿时,他方对被害之赔偿责任同归消灭,因此女师不必再赔偿女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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