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荣认为,由于美商迈凌蓄意重大违约,致使合併未能于2023年8月7日前完成。慧荣保留所有依合併协议或其他所赋予该公司于契约上、法律上、衡平法上以及其他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向美商迈凌请求赔偿慧荣科技,因美商迈凌蓄意重大违约而遭受,远超出合併协议所规定终止费数额重大金钱上损害。

慧荣指出,根据合併协议第7.1(d)条的规定,若合併协议拟完成的合併,未能于「最终交易截止日」或之前完成,该公司有权终止合併协议。

慧荣特此公告,在限制该公司宣告及给付任何股利合併协议终止后,拟恢復其年度发放股利政策,并由该公司董事会全权决定。

慧荣总经理暨执行长苟嘉章表示,由于该公司业务反弹、资产负债表的强健实力,以及该公司持续致力于向股东提供资本回报,将恢復慧荣科技年度股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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