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单亲爸爸开车载2个儿子出门,返家时,6岁的小儿子手指在车内被不明物品割伤,当场血流不止、嚎啕大哭。陈男吓得赶紧把车停在自家骑楼,带儿子回家止血包扎,结果遭人检举,警方到场后立刻开单、罚900元,陈男不服提行政诉讼。高雄地院认为,陈男符合「紧急避难」行为,判罚单撤销,可上诉。
2021年12月30日晚间,陈男开车着6岁和8岁的儿子外出购物,返家时,6岁小儿子的手指被不明物品割伤,当场血流不止,孩子也吓得嚎啕大哭。
当时陈男几乎快到家,情急之下、直接把车开上骑楼临停,抱着儿子便衝回家止血、包扎,结果遭人检举,警方到场后,开出900元违停罚单。
陈男不服提行政诉讼,强调自己当时是为了抢救儿子的伤口,才在骑楼临时停车。
警方反驳,认为当时陈男并不在场,无法保持立即行驶的状态,就不算临停,属于「违规停车」,且陈男也没有检附相关证明,证实自己当时是为了抢救儿子才乱停车。
法官检视陈男提供的儿子拇指受伤的照片,以及小孩受伤时、陈男与其他家人LINE的讯息对话纪录,认定陈男违停确实与儿子受伤有关,符合行政罚法第13条「紧急避难」规定,可阻却违规停车违法,员警认事用法即属有误,判决撤销这张罚单,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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