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前专门委员乔建中,2021年经玉山国家公园杜鹃营地,任令队员违法就地砍伐、取柴及生火,酿成重大森林火灾,近80公顷林地遭焚毁,后依《违反森林法》起诉。南投地法7日宣判、21日发布新闻稿,指乔建中等5人违反《森林法》,窃取森林主产物部分判刑6月,失火烧毁森林部分判刑2月至6月,未来面临2.8亿多元民事求偿官司。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前专门委员乔建中与朱俊铭、吴惠娟、彭淯汝、锺明志于2021年5月15日抵达杜鹃营地。杜鹃营地禁止生火,但率团领队的乔建中未阻止,任由一行人锯木头、捡树枝、枯剑竹木等生火行为。
眾人休息前,朝火堆倒水,却未确认火堆是否完全熄灭,造成营火火势延烧玉山箭竹、松针及林木,最终失火烧毁国家森林。相关人员费时12天、直至5月27日才控制火势,烧毁80公顷林地遭提告。
南投地院指出,乔建中等5人否认窃取森林主产物,然证据证实他们皆有锯木头、捡树枝等丢入火堆之行径,因此有窃取犯意;仅乔建中坦承失火烧毁森林,其余4人否认。不过锺明志生火,其他4人协助,5人就营火有监督之责,入睡前均未确定营火熄灭分别入睡酿灾,因此均有「失火烧毁森林」之犯行。
乔建中仅承认失火烧毁森林之举,否认窃取林忠产物。乔声称,当天生火的人不是他,且在森林中生火是行政罚,他则是因造成森林火灾,而遭刑事起诉,此须负责刑事责任。乔强调,他并无理由担负他人之行政责任,况且根据检方起诉其内容,很多与实际状况不符合,属推测之词。
乔建中也进一步说明,火灾后他如实向消防队报案,并无掩盖案情的动机与行为。监察院代表认为,乔身为领队,但与队员针对生火的地点及原则,说法却反覆不一。
南投地院经审理,认定乔建中等人未确实遵守杜鹃营地禁止生营火规定,也未顾及四周地质环境。另,法官认为乔建中身为领队却未制止生火,凌晨发现部分失火却自行扑救,期间也未叫醒其他人一起灭火或通报消防局,导致错失灭火最佳时机,后又自以为火已熄灭、返回休息,最后酿成森林大火。
全案宣判,针对窃取森林主产物,乔建中等5人均判刑6月,併科罚金60万元;失火烧毁森林部分,乔建中、锺明志各判刑6月,朱俊铭判刑4月,吴惠娟判刑3月,彭淯汝判刑2月,均得易科罚金。
至于农业部林业署向乔建中等人求偿2.88亿元部分,则将移送本院民事庭审理。
玉山国家公园副处长邦卡儿对此表示,乔建中等5人烧毁森林,该片林地在火灾后一周,土地成焦土,树林变得枯黄,目前严密监控中,已依规定将乔建中等人停权3年禁止入山,呼吁山友遵守无痕山林等相关规范,用火须特别小心,提醒民眾一起爱护、守护美丽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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