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台北果菜市场某摊商遭检举以猪肉混充羊肉贩售,新北市卫生局稽查人员昨(22)日前往该摊商及上游羊肉供应商稽查,抽验「羊肉火锅片」及「羊肉炒片」,供应商出示进口报单经核对无误,但因「羊肉火锅片」系产地澳洲的「塑形调理羊肉」,故须送验检验其动物性成分,检验结果预计7天后出炉。
卫生局表示,目前已将「羊肉火锅片」送检动物性成分,后续检验结果若有标示不实,可依违反食安法第28条第1项处4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罚锾;倘涉掺偽假冒,严重可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7款,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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