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会表示,该案因审议必要,依公平交易法第11条第7项但书规定,延长审议期间60工作日、至11月7日,并以书面通知申报事业。
台湾大与台湾之星的合併案自宣布至今可说是考验不断,最大问题莫过于频谱超标问题,当时电信三雄可说是炮火猛烈。儘管目前眼看台台併合併案是卡在公平会审议阶段,但其实先前NCC(国家通讯委员会)是以有但书方式通过,也就是要台湾大在明年6月30日前缴回超额的3.5GHz黄金频谱,而该部分台湾大也向NCC提起行政诉讼,换言之,就算未来公平会通过双方合併,但是面对整併后的用户权益问题,频谱迫在眉睫的「僧多粥少」,台湾大的考验才正要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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