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已婚张姓男子,任职臺湾警察专科学校期间,因工作关系认识同样也是已婚的C女,2人天雷勾动地火,互生情愫展开交往。后来,C女提出分手,希望结束双方不正常关系,以一般朋友身分相处。

张男不愿分手且不满C女日渐疏远,去年(111年)8月到12月期间,持续用LINE、messenger传讯息 ,称呼C女为老婆,「好想妳 、好爱妳 ,2人要在一起一辈子,请求与我联络」。

张男没有得到想要的回应,认为C女态度让他十分痛苦、生不如死,12月某日凌晨零时许,张男再度传讯,「12/15星期四晚上请妳下班出来跟我见面说清楚...12/15没见到面我会全面失控,妳要把我折磨到死,我就跟妳一起死,妳会失去家庭小孩工作,会让妳一无所有跟我一起去死」。

后来张男竟又加码,传交往期间出游赤裸身体合照,甚至还传自己在医院就医的照片。C女看到这些讯息、照片已感到心生畏惧,不料,张男又持续拨打LINE电话,C女因害怕不敢接听;事后报警提告,检方依违反跟踪骚扰防制法提起公诉。

法官审酌,张男坦承犯行,并表明有和解意愿,但双方因意见不一致未能达成和解,C女丈夫到庭认为张男态度不佳请求从重量刑;法官日前依张男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处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罚金,以新臺币1000元折算1日。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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