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一名男子(Y男)110年底透过交友软体认识Z女,后来成为男女朋友,但因为吵架而分手,Y男想復合,就找了共同认识的男网友及1名女性友人,3人同车前往Z女住处并邀约一同出游。
隔天凌晨入住汽车旅馆同一间房,原本4人分睡2床(男女分开),但Y男睡觉时一直动来动去,影响刚做完手术的男网友睡眠,就改成Y男与前女友Z女睡同张床,不料,Z女睡梦中感到下体疼痛,惊觉遭到趁机指侵、性侵得逞。
Z女向法官表示,当时躺在床上快睡着时,Y男摸我胸部,还用生殖器摩擦屁股,我有推开他、拉住他的手,说「不要用我」,他就停止并转身过去。
之后我半睡半醒时,Y男又摸我胸部,因男网友有血癌,想让他好好休息,所以就想说让Y男摸一下没有关系。后来我睡着时,阴部感到疼痛醒来,惊觉Y男生殖器在我下体,当下怒将Y男推开并说「不要碰我」。
女性友人到庭证称,我们换床睡后,有听到Z女一直说「你睡过去一点」、「你不要碰我」、「走开」等,后来我很累就睡死了,早上一醒来看到Z女坐在圆桌前睡觉,她当时有说Y男让她不开心。之后Z女有说,当晚被Y男从背后硬上。
男网友则表示,白天时Y男友说要跟Z女发生性关系,在摩铁入睡后有听到Z女大叫,但听不清楚所以不知道是在骂什么。
法官审酌,Y男不仅否认犯行,为满足一己私欲,趁Z女熟睡指侵、性侵得逞,所为不仅违反社会善良风俗,侵害性自主权,且戕害Z女身心健康,造成不可磨灭创伤,;法官日前依Y男犯趁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4年2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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