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1所私立高中校车代班司机林男,去年5月间开校车抵终点站,发现18岁女高中生睡过头,假好意骑机车送她回家,途中露狼性问她「有无性行为」、「如果我要硬上呢?」,还伸咸猪手摸大腿,女学生惊吓跳车逃跑,告知好友及老师。经家人报案,林全盘否认,法官依性骚扰罪判3月,得易科罚金。
林男去年5月3日临时接私立高中校车司机,学生沿途陆续下车,直到晚间6时许抵达终点站时,才发现18岁女高生睡过头,他提议骑机车载她回家,获女高生同意。
女高生指控,林途中不但问她:「有无跟男朋友性行为」、「现在社会一夜情很正常」,还大胆呛:「如果我要硬上呢?」,还趁机伸出左手来回抚摸她大腿约10秒钟,她趁机车减速时跳下车,反问林:「要干嘛」;林仅回说,要打电话回报原任司机,已将她送回家了,即离去。
女高生惊吓跑去找好友诉苦,晚间打电话告知学校导师,案经女学生家人报警,学校也开性平会议处理。
林到案全盘否认性骚,宣称不认识女高中生,两人无仇恨及金钱、感情等纠纷。但女高中生指证歷歷;导师也作证,女高中生搭校车常睡过头,案发后打电话告知时语带哭腔,慌张、难过及害怕,是同班好友劝她向老师说出实情。
法官认为,女高中生突遭性骚扰,大受打击很难过及害怕所以才打电话给导师,符合指诉情节,认定林犯《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性骚扰防治法》等罪,判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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