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今天表示,国立嘉义大学机械与能源工程学系前系主任陈荣洪偽造教评会决议,促使张某正取为该系副教授,犯行使登载不实公文书罪,损害公务员名誉及嘉义大学信誉,监院全票通过弹劾。
监察院透过新闻稿指出,12日通过监察委员浦忠成、赖鼎铭提案,全票通过弹劾陈荣洪,并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浦忠成、赖鼎铭表示,嘉义大学机械与能源工程学系在民国102年10月30日系教评会第4次会议决议,副教授部分正取朱某、备取张某;但陈荣洪偽造该系教评会第4次会议决议,变更正取副教授为张某,同时将教评会原始选票销毁。
浦忠成、赖鼎铭指出,不知情的院教评会评审委员及校教评会评审委员,通过张某的聘任案,并经报请校长核定,足以损害教师聘任正确性。
监察院表示,陈荣洪犯刑法第216条及第213条行使登载不实公文书罪,经台湾嘉义地方法院刑事简易判决确定,处有期徒刑1年4月,缓刑3年,并应在判决确定之日起1年内,向公库支付新台币20万元。
浦忠成、赖鼎铭说明,陈荣洪严重损害公务员名誉及嘉义大学信誉,也影响学生的受教权益,致杏坛蒙尘,有公务员惩戒法第2条第1款执行职务的违法失职行为,因此依宪法及监察法规定提案弹劾,并移请惩戒法院审理,依法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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