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现行规定,洗选盒装蛋仍属散装食品,因此不用标示有效日期,此次巴西蛋挨罚问题在于标示后又标示不实,对此,消基会董事长吴荣达呼吁,食药署应立即修法补足相关规定,让主管机关有处罚依据。
吴荣达说,目前标示侧重于成分、出产地、热量等,有效日期的标示起算日应从生产时间或分切时间计算,食药署应尽速修法。
针对此次标示不实问题,吴荣达认为,尚未食用的部分应属重大瑕疵,消费者可以主张解约退款,至于吃下肚则可能要证明对消费者有损害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如果不易或不能证明其实际损害额时,可以请求法院依侵害情节,以每人每一事件500元至30万元计算,如果厂商故意不实标示更恐涉及刑法「虚偽标记罪」。
消基会则早在2016年就呼吁,应立即将盒装蛋列入「包装食品」,散装蛋纳入食安法第25条之特定散装食品规范中,并要求业者确实标示营养成份,让消费者选购时有充分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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