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将汽车违停人行道,同日清晨6时49分、7时9分接连遭检举,警方建议民眾可申诉撤销第2张罚单。(民眾提供/杨静茹南投传真)
民眾将汽车违停人行道,同日清晨6时49分、7时9分接连遭检举,警方建议民眾可申诉撤销第2张罚单。(民眾提供/杨静茹南投传真)

民眾将汽车停放家门口人行道,日前接获罚单缴完钱,不到半个月又收到第2张,比对发现同日清晨6时49分、7时9分接连遭检举,坦言自己违规不对,但检举魔人怨念有多重?20分钟2度检举!警方表示,2罚单须相隔2小时以上,可申诉撤销第2张罚单。

为摆脱「行人地狱」恶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恢復及增加13项民眾可检举项目,6月30日实施,南投县草屯镇、南投市、名间乡及埔里镇疑似有检举魔人出没,违规停车的检举件数暴增3成以上,未料草屯镇民7月13日清晨6时49分、7时9分接连遭检举,接连遭开出2罚单。

草屯镇民眾投诉指出,他将汽车停在住家门口人行道上,自知违规停车不对,收到第1张罚单就去缴,隔不到半个月再收到红单,发现开罚时间比上一张罚单早了20分钟,「20分钟被连开2张罚单,感觉1只牛被剥2层皮」。

警方指出,经查该汽车在太平路人行道上违规停车,同一天、同地点违规停车,接连遭打电话及拍照上网检举,2次检举时间仅相距20分钟,依《道交条例》规定,汽车驾驶人违规停车,逾2小时未将车辆移置,得连续举发,换言之,2小时内不得连续举发,建议该民眾可依管道申诉撤销第2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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