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大寮区88快速道路桥下去年11月8日爆发枪击案,沈姓男子和郑姓男子在KTV发生口角衝突,双方在大马路开车追逐持枪扫射,造成郑男2辆车的驾驶都中弹,造成侯姓男子身亡、翁姓男子腿部受伤。雄检侦结后,依杀人罪、枪炮等罪起诉,直到最近判决终于出炉。
警方调查,沈男和郑男在凤山区某KTV发生衝突,双方在网路叫阵相约谈判,林男等人开车途中,在台88桥下发现翁男、侯男的轿车,于是马上迴转,趁停等红灯时持枪猛开,扫射了15枪,车上还有侯男的女友以及刘姓友人,吓得赶紧下车逃命,事后侯男因头部中弹,另辆车的翁男则腿部受伤。
侯男虽紧急送医取出子弹,最后仍伤重不治。警方火速在在案发当天傍晚逮捕5嫌,而涉嫌开枪的林姓男子也在隔天投案。雄检侦查时,沈男等7人均否认有开枪杀人的意图,但仍被检方以依杀人罪起诉,负责接应沈派眾人的吴姓男子被依藏匿人犯罪起诉,提供郑派人马枪械的叶姓男子则被依枪炮罪起诉。
高雄地院经过审理,将开枪等3人各判18年4月、17年1月、14年3月,2人判12年6月有期徒刑。李男在枪击案前脱队离开,仅依藏匿人犯罪判刑1年10月,吴男判刑1年,吴男另案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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