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男成立茶叶集团,2019年起以每斤70元至250元不等购入越南茶叶,直接或混充台湾茶叶,填装进「阿里山手採茶」、「梨山茶」等包装盒偽装成台湾茶,透过网路直播、电话销售,以每斤800至1500元的数十倍高价出售,2年多卖出5.4万斤,不法获利6269万元,中检依诈欺罪起诉陈等4人。
38岁陈男2020年8月成立茶业集团,由李男担任集团副总,指派李男及王男经营管理2家子公司,由集团向茶业厂商採购茶叶,再配送到子公司,由子公司各自销售。
陈等为降低成本赚取重利,自2019年9月起向茶厂每斤70元至250元购入越南茶叶;2021年3月起再另家茶厂以每斤190元至210元不等买进越南茶叶,两家不知情茶厂依陈指示,将越南茶叶分送到旗下子公司。
林等则指示子公司仓管人员将越南茶叶直接或依不同比例混入台湾茶叶,填装进印制有「杉林溪茶」、「阿里山手採茶」、「高山茶」、「梨山茶」、「御品茶」等字样的包装盒内,各员工以网路直播、电话推销或门市,佯称为「台湾茶」销售。
检警获得情资,由检察官指挥保安警察保七总队第三大队,2022年7月27日搜索集团相关子公司,共查扣2万斤茶叶,经送农委会茶业改良场鑑定,鑑别结果为「境外茶」。
陈男等坦承犯行,但辩称:「没有获利那么多」,检方侦结,依诈欺罪起诉陈、林、李及王等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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