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秀林乡23岁陈姓男子与陈姓、游姓友人饮酒起衝突,遭殴打致死,案经花莲地检署侦结,将2被告依共同涉犯伤害致死罪嫌起诉,全案移审花莲地方法院,本案属国民法官法第 5 条第 1 项第 2 款所规定案件,地院接案后,由国民法官专庭抽籤分案负责,此案为花莲首案国民法官案件。
今年7月29日,陈男在秀林乡富世村民宅前,被人发现倒卧在路旁,警方到场起初以为只是酒醉路倒,却发现陈的头部有明显外伤、失去意识,惊觉有异,送往慈济医院救治。但颅内出血伤势严重,8月1日伤重不治。
新城警分局调阅监视器并访查陈男亲友及目击民眾,陈男于案发前,与朋友28岁游姓男子、31岁陈姓男子在秀林乡崇德村喝酒,酒后3人起口角衝突,游男持猎枪对空鸣枪吓阻。陈男受伤后,由附近邻居搀扶回家,游男与陈男仍怒气难消,再把他拉到路边殴打,看人没反应后,便遗弃在现场逃逸。
花莲地检署检察官黄兰雅侦办,扣得猎枪送验,游男遭羁押,并认为游姓、陈姓被告共同涉犯伤害致死罪嫌,全案侦查终结起诉,该案因属国民法官法第 5 条第 1 项第 2 款所规定之案件(国审案件),起诉后移由花莲地方法院依国民法官法进行审理。
花莲地方法院今天表示,依地院刑事庭分案要点规定,由国民法官专庭轮分,由电脑抽籤分案结果,分由国民法官专庭刑事第四庭审理,合议庭成员为审判长(兼受命法官)梁昭铭、法官曹智恒、法官林思婷,未来依国民法官法及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审理。
此外,地院说,因本案被告游男侦查中羁押,检方移审地院接案,由未审理本案的国民法官专庭轮分办理,并经电脑抽籤结果,由刑事第三庭承审羁押审查,合议庭成员为审判长(兼受命法官)黄鸿达、法官韩茂山、法官简廷涓,预定今天下午2时30分召开审查庭,由法官裁定是否续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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