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前议长曾丽燕涉诈助理费1330万元,高雄地院今(25)日下午宣判,重判12年、褫夺公权6年。面对一审结果,曾丽燕傍晚发出152字声明喊冤,对于一审判决结果,本人予以尊重,但深感冤枉和委屈,将依法提出上诉救济,捍卫清白。
现任高市议员曾丽燕遭控与胞妹曾丽鸿、助理曹雪祯等13人涉嫌联手以「虚报人头、低薪高报」方式诈领助理费1330万元,被依贪污、偽造文书等罪起诉。高雄地院今宣判,曾丽燕遭判12年、褫夺公权6年。
曾丽燕声明指出,面对公费助理费案法院一审判决结果,本人予以尊重,但丽燕深感冤枉和委屈,将依法提出上诉救济,捍卫清白。
她提到,担任议员期间所申报之公费助理费,绝未中饱私囊或据为己有,主观上没有不法所有之意图;法院审理期间,亦曾就此提出实务上最高法院歷年之见解,并提呈人证、物证等诸多佐证资料。最后重申,「一审法院判决结果,令丽燕万分遗憾」。
针对曾丽燕的议员位置是否不保?现任高市议长康裕成则说明,目前没有解职及停职问题,所以就继续当议员,看最后判决怎样,必须等到判决确定,才会讨论大家担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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