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锺东锦(右)主持公听会。(李京升摄)
县长锺东锦(右)主持公听会。(李京升摄)

苗栗县去年至今已发生36件犬杀事件,其中包括4只保育动物石虎,游荡犬攻击事件频传,县府研拟订定苗栗县喂养游荡犬猫自治条例,3日举办公听会,动保团体与专家学者提出各项建议。县长锺东锦表示,未来将广纳各方意见,携手动保团体、民间单位控管游荡犬,并将流浪犬喂养问题纳管自治条例。

根据苗栗县府农业处统计,去年至今已有4起石虎犬杀事件,另有16只穿山甲、13只山羌、2只白鼻心1只蓝腹鷴等野生动物受害。今年8月苑里镇也发生2起游荡犬咬死野猫事件,上个月铜锣鸡场也有8只游荡犬入侵,追逐咬毙150只土鸡,让饲主求偿无门。

而考量野生动物犬杀、人犬衝突案件增加,农业部今年6月提出在台中、南投与苗栗3县市试办游荡犬只移置计画。苗栗县后龙、通霄与卓兰等3乡镇、23个里列入范围,但目前喂养游荡犬猫无法可管,仅能规劝、也不能没收喂养器具,《废弃物清理法》也难以规范,因此县府研拟订定自治条例管理。

为顺利推动自治条例草案,县府3日下午2点举办公听会,邀请农业部、动保团体、专家学者到场提供意见,由县长锺东锦偕同县府农业处长陈树义主持会议,县议员余文忠、曾美露、曾玟学、陈品安、张顾砾等人到场关切。

台湾动物方舟协会执行长黄泰山提到,动保界的共同目标是户外没有流浪猫狗,他认为县府拟订自治条例立意良好,但若全部禁止喂养,反而会造成反效果,增加人犬衝突,群聚问题也不会改善。

他与苗栗在地爱妈建议,流浪犬躲避能力高,看到动保所的人警觉性高,如果县府可比照新北市,结合在地爱心爸妈,透过喂养要捕捉移置、结扎流浪犬, 反而能让计画更加顺利。

幸福狗流浪中途协会理事长陈淑娟表示,协会的场域目前收容猫狗200多只,未来县府想推动游荡犬移置,她很愿意配合,但场域申请始终无法合法化,期望县府辅导让他们成为合法收容场域。

另外,台湾石虎保育协会则认为,游荡犬回置与喂养问题,仍容易造成犬杀事件,以及家犬放养也时常侵扰野生动物,因此建议将家犬纳入管理;后龙镇在地居民说,许多偏乡流浪猫犬都多半是长辈在喂养,希望县府举办社团活动时,可以同步宣导不要任意喂养。

县长锺东锦表示,他认同动保团体意见,苗栗县喂养游荡犬猫自治条例草案,会採纳各方建议,喂养部分会朝向纳管而非全部禁止喂养,同时研拟结合动保团体、爱心爸妈共同解决游荡犬问题。

锺东锦说,目前农业部提出计画,涵盖苗栗后龙、通霄与卓兰3乡镇23个里,他建议先从这些热区开始管理喂食,也研议比照补蜂抓蛇,将捕捉流浪狗委外给民间团体,至于收容空间,他会徵用乡镇市公所閒置掩埋场,设置收容空间并协助送养。

他表示,民间团体若有空间协助收容移置的游荡犬,只要经过县府会勘审查合格,他非常乐见辅导民间团体请执照。今天是首场公听会,未来会再搜集广泛意见,再拟订出更完善的自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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