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来台合法打工的越南籍移工在今年2月深夜,见到家人均已就寝,独自和读国中的表妹一起看电视,突然色欲薰心,躺在表妹大腿上袭胸强吻,遭到拒绝后又将表妹拉进房间指侵并硬上得逞。但法院认为,该名移工向警方自首,且犯后态度良好,并以10万元和表妹和解,女方也当庭求情希望获得缓刑,因此妨害性自主罪判1年10月,缓刑4年,无须驱逐出境。

根据判决书,该名越南移工于112年2月28日2时30分许,与就读国中表妹一同在客厅看电视,移工见家中其他人均已就寝,先将头部躺在表妹大腿上,以左手抚摸下体,之后又坐起来强吻。

但是表妹当场抗拒,移工竟然将表妹拉到她房间内,强制脱下女方衣裤,接着性侵得逞。

表妹事后告诉父母,并陪同前往警局提告。法官审理后,认定移工明知表妹正值需人保护及照顾之年纪,竟罔顾人伦进行性侵,但斟酌移工犯后坦承犯行,态度良好,又与表妹达成和解赔偿,表妹也表示已原谅被告,希望法官能判缓刑。

法官也认为,移工因就业于我国合法居留,衡酌被告至我国合法工作多年,因一时失虑犯罪,犯后深具悔意,认尚无危害社会安全之虞,并无不适合在我国继续居留之情形,没有必要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驱逐出境之必要。

#色表哥 #性侵表妹 #袭胸 #国中表妹 #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