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1名罗姓男子,利用交友软体LEMO以昵称「猪超级猪」与未满14岁少女小葳(化名)结识,佯装为女性身分与小葳以闺密身分互称,事后骗取小葳裸照,再以一人分饰二角色之模式,以「小沈」身分对小葳性侵得逞,事后又以裸照威胁发生性行为;小葳提告,彰化地院审理后,罗男犯三罪依分别量处有期徒刑7年2月、8年、9年,应执行有期徒刑11年。罗男不服上诉遭驳回。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羅男于2022年9月间,透过交友软体LEMO,以昵称「猪超级猪」与小葳结识,并佯装为女性与小葳以闺密身分互称,小葳因此误信「猪超级猪」为女性,羅男取得小葳信任后,于10月初某日,先传网路下载的女子祼体给小葳,小葳因而自拍祼照传给罗男。
罗男取得小葳信任后,以一人分饰二角色之模式,先以「猪超级猪」网友身分,向小葳佯称:托「小沈」拿东西给她,小葳答应见面,罗男即以「小沈」身分,于2022年10月某日,开车至约定地点赴约,罗男待小葳坐入车辆后座后,即尾随进入并将手伸入甲女裤子内,不顾小葳月经来以手抵抗,仍遭罗男指侵得逞。
罗男事后谎称,「小沈」擅自取得小葳先前传送的自拍祼照,小葳必须加「小沈」为好友,与小沈发生性行为,否则小沈会将自拍祼照拿去学校散布等语,致小葳心生畏惧,乃加「小沈」为好友,于2022年12月25日下午,在罗男车上遭到性侵。
法官审酌,被告为满足一己私欲,漠视他人性自主决定权,以诈术使甲女自行拍摄性影像,且为逞私欲,并以公开甲女自拍之性影像要胁甲女,不顾甲之反抗,对甲女为性交行为,危害甲女之性自主决定权,残害少年幼小心灵,依犯诈术使少年自行拍摄性影像罪,处有期徒刑7年2月,及对未满十四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2罪,处有期徒刑8年、9年。应执行有期徒刑11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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