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恒春警分局为杜绝行人地狱,近期以「录影」方式取缔未礼让行人的违规车辆,取缔点有镇内的警分局前、7-11日日春门市前、侨勇国小前、南门圆环、以及南湾的迷路小章鱼餐酒馆前路口等,当中以警分局前取缔件数最多。
恒春警分局指出,自今年6月30日开始取缔车辆未停让行人后,恒春地区已举发171件,当中10月举发18件,为杜绝「行人地狱」再现,近期特别安排勤务在易发生违规的地方、以定点录影的方式加强取缔,如镇内的警分局前、7-11日日春门市前、侨勇国小前、南门圆环、以及南湾的迷路小章鱼餐酒馆前路口等,盼藉此还给民眾安全的用路权。
警方坦言,近期地方脸书社团有因「录影取缔」掀起讨论,有民眾质疑合法性,对此,警方强调,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2条规定,驾驶人抢越行人穿越道,当场不能或不宜拦截制单举发者,得径行举发,警方作法合乎规定。
警方再次提醒民眾,驾驶车辆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并遇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者,依道交条例第44条第2项规定,可处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呼吁驾驶应礼让行人先通过,避免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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