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第四警分局前的向心路旁,今年7月间发生一起纵火烧死友人惨案,黄男约杜姓友人谈判起争执,竟狠泼对方汽油、点火引燃,杜遭烈火焚身,全身超过95%受第2度至第3度烧灼伤,连一旁自小客车也被烧到不堪使用,杜送医3天后身亡,台中检方侦结依杀人、公共危险罪将他起诉,今天移审台中地院。
30岁黄男住在云林,约38岁友人杜男今年7月24日下午在中市向心南路的第四警分局外碰面,他当天先在云林购买16公升汽油桶、再去买11.9公升汽油及1盒火柴,开自小客车前往中市赴约。
两人当天下午6时31分在第四警分局外的路旁碰面,黄竟拿装有8.5公升汽油的水桶,朝杜身上泼,溅洒到杜身旁地面,两人随后起争执,黄出手掴杜左脸颊,在6时34分许点燃火柴,往杜站立地面丢,引发猛烈大火。
杜惨遭大火吞噬焚身,造成全身超过95%面积第2度至第3度烧灼伤,连一旁民眾的自小客车也被烧到面目全非、不堪使用,黄见状未报案救护,竟拔腿逃逸。
经路过民眾发现报警,紧急将杜送医救治,杜因併发全身水肿、吸入性烧灼伤、横纹肌溶解症及急性肾小管坏死,在同年7月26日上午不治。
这起火灾意外发生在警局前路旁,格外引人注意,民眾原以为是火烧车事故。岂料,警方调阅监视影像,还原事件原貌,赫然发现是一起纵火杀人案,依杀人罪及公共危险罪之放火烧毁他人所有物罪将黄送办,检方羁押黄侦办至今,全案侦结起诉,并将他移审台中地院。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