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日审查《所得税法》17条修正,有关租金扣除额改列特别扣除额,财政部长庄翠云表示,排富条款中也排除有屋者不可申报。
立法院审查租金扣除额从列举扣除额调整为特别扣除额,立委都关心该项议题,包含林德福、吴秉叡以及赖士葆关心相关议题。
庄翠云表示,如果要将租金扣除额调整为特别扣除额,要有排富条款,也就是高所得不可以使用,另外没有房屋者才可以使用。
不过吴秉叡提出,有许多人是家乡继承共有祖屋,与他人共同所有,但是持份很低、且不具效益,这些是否可以排除。庄翠云回应,吴秉叡的提示可以多一点考虑。
另外赖士葆问及,如果将租金扣除额改列特别扣除额,并且调高到18万元,税损大概多少?庄翠云表示,目前各版本算出来的税损大约30亿元到40亿元之间。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