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表示,为落实居住正义,照顾租屋族,各提案版本均将租金支出改列特别扣除,「政策立意良善」,财政部尊重相关提案,但须增订排富条款,使政府有限资源可发挥最大效益,且符合照顾弱势租屋族群的政策意涵。

目前综所税共有五大特扣额,包括储蓄投资每年27万元、身心障碍特扣额20.7万元、教育学费扣除额2.5万元、幼儿学前扣除额12万元及长期照顾扣除额12万元。如果列入租金扣除额,则特扣额会提高至六种。

至于未来租金若改列特扣额,相关扣除额如何订定,财政部仅表示,必须搜集各方意见及相关资料后,通盘审慎评估。

立院目前提出的11版本均高于现行12万元,有一案建议提高至17万元,三案建议提高至18万元,20万元、24万元和26万元各一案,另有四案建议提高至30万元。

至于排富部分,除有房贷者不得再申请租金特扣,也可能比照幼儿学前特扣的排富方式,再另外规定适用一定税率级距以上者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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