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旅美华人2018年2月与同居女友返台,在台期间竟伸出狼爪猥亵女友15岁的女儿,经女儿多次向母亲反应,但母亲都不相信,女儿进一步向亲友诉苦,并向警方报案,士林地检署日前侦结,依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男女为强制猥亵之行为罪嫌,依法起诉。
案发当时65岁蔡男,长期居住在美国纽约,2018年2月间,与女友以及女友的女儿返台过节,先住在台南市花园夜市附近的旅馆,趁着女友外出购物时,与女友的女儿独处,竟藉机靠近,伸手碰触女儿的下体,又趁女友返回后沐浴时,二度伸出狼爪。
女儿多次向母亲反应,指称蔡男有不当肢体接触,但蔡男的女友并未相信女儿的说词,以积极的态度处理,直到2018年过年前,女儿到外婆家投宿,蔡男趁机摸胸、摸大腿以及下体得逞,女儿将蔡男推开,并严词拒绝,蔡男因此罢手,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女儿返美后,同年6月再次告诉蔡男曾经亲她,两人因此分手,女儿则提出事发后,她与胞兄、学校教授、以及友人的对话纪录,以及2018年7月6日到27日间因不当肢体接触,两人之间有过争执的录音檔,证明当时在台,蔡男曾对她有过5次猥亵行为,检察官认蔡男犯对于未成年男女为猥亵行为,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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