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轰动社会的杀父弒母诈保案,王忠义被控击父致死弃尸、带母戏水溺毙,诈保50万元。杀父部分,一、二审都判无罪确定。弒母部分,一审依杀害直系尊亲属罪判无期徒刑;二审逆转判无罪、更一审也判无罪;更二审改依过失致死罪判1年2月。更三审29日判决无罪,全案确定;另过失致死罪部分,将由检方续行侦查。
根据《刑事妥速审判法》第8条规定,此案经台中高分院二审、更一审及更三审等3次都判无罪,不得上诉最高法院,全案定谳。台中高分检29日表示,根据更二审认定王涉犯过失致死罪部分,将发交南投地检署续行侦查。
47岁王忠义夫妇被控,2014年5月涉嫌强将患有肾疾父亲王树藤载离医院、敲打头部致死,再弃尸北港溪床。同年8月为智能障碍母亲投保50万,10月5日带母到南投县国姓乡种瓜溪抓虾戏水,涉嫌撞母跌落溪中,再以手、肘按她头部、肩,将母活活溺毙,再打电话向消防队求助,事后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
全案震惊社会,杀父部分,一、二审都以证据不足判王无罪,全案确定。弒母部分,一审以杀害直系尊亲属罪判无期徒刑,二审逆转认定王母是意外落水死亡,因遗体并未发现人为加工溺毙常出现的抵抗伤或明显人为外伤,可能是意外落水溺毙,但死亡方式未确定,请认定王的经济状况无杀母动机,改判无罪,引发社会譁然。
经检方上诉最高法院,发回台中高分院更审,更一审仍判无罪;更二审则以王有照顾母亲义务,独留母亲找地方如厕致溺水,依过失致死罪判1年2月。更三审25日宣判,再次逆转宣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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