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人妻晓云(化名)结婚6载,育有2名子女,婚姻生活本称得上圆满。不过今年1月间,人夫从手机中发现她与小王床上运动后的咸湿对话,包括「想妳帮我吹吹」、「没有妳的水濂洞好」,为此愤而求偿100万元精神抚慰金。新北地院审理,最终判处小王须赔偿丈夫20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人妻晓云2017年间与丈夫结婚,并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后因外遇情事在今年5月尾结束这段近6年的婚姻关系。人夫指出,妻子晓云于婚姻期间多次与小王发生性行为,行为足以破坏夫妻俩的婚姻及家庭共同生活之圆满,更侵害其配偶权,导致他精神上饱受折磨,为此提告小王并求偿100万元。
对此,小王主张他与人妻晓云素昧平生、未曾谋面,遑论有何不正常之男女关系,况且人夫并未提出任何事证显示他与晓云有任何交谈、会面或逾矩行为,至于人夫无端提起民事诉讼,恣意指称他与晓云侵害其配偶权等情事,皆为子虚乌有。
新北地院审理,透过对话等方面勘验,审酌小王并无否认丈夫所出示之对话纪录,即他与晓云二人所谈,讯息内容包括「被吹醒很幸福欸」、「已经变成我的形状了吗」、「偶有流出来的感觉,有你的味道」、「这个吹吹无法灭火」、「多吃一点我的口水」、「想妳帮我吹吹」、「没有妳的水濂洞好」等。
不过新北地院认为,小王明知晓云婚姻情况,却仍多次相约外出发生性关系,甚至大谈其中经过与感受,严重侵害丈夫配偶权,最终判赔2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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