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子小亭(化名)与阿诚结婚,婚后育有2名孩子,小亭不满阿诚长期签赌且酗酒无度,经常酒后对她或子女言语暴力,2人曾签署协议,约定在外应酬不得酗酒或有婚外情,但阿诚后来却变本加厉,挥霍无度导致入不敷出,甚至要小亭帮忙清偿债务,小亭为免受到拖累,2人因而办理夫妻分别财产制。
小亭还指控,阿诚多次酒后驾车,109年12月,他因为拒绝酒测遭到吊销驾照3年,但阿诚依然故我,还强迫她将名下的车供其无照驾驶,他还不怕刑事责任继续酒驾。
小亭难过地表示,阿诚多次出入声色场所,私下与多名女子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的亲密行为,今年(112年)3到4月多次开车带小三去汽车旅馆发生性行为,还以「老婆」称呼小三,更扯的是今年清明节,阿诚竟然带小三前往嘉义老家扫墓,真的是让人情何以堪。小亭最终不忍了,除诉请离婚并请求给付50万元损害赔偿。
法官审酌,婚姻存续期间,阿诚与其他女性前往汽车旅馆共处一室,显已逾越夫妻间应谨守的道德界限,悖离夫妻本应互负之忠诚义务,已构成难以维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小亭诉请判决离婚,为有理由,应予准许。小亭因判决离婚所受的精神上痛苦甚鉅,认请求损害赔偿40万元,应为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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