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卓姓男子,日前发现妻子(A女)脸书与游男的对话, A女:「因为我没上去吗?还是说因为我生过小孩的关系」、游男:「但是吹得很舒服这个是真的」、「我的算大吗?」、A女:「某一任跟你一样,持久长度一样大,哈哈哈」、「昨天算久吗?」、A女:「没有耶,你又没射」、「这样算大吗?」
A女:「干嘛不射」、游男:「长度呢?」、A女:「大,长,我喜欢」、「我想插前面,不要后面 」,游男:「你一下就高潮了」、「不过跟你舌吻感觉很好」、A女:「我渣男ㄟ」。卓男不满2人有通奸之事实,已侵害配偶权,提告游男求偿60万元。
法院审理,游男不否认与A女发生性行为,且发生婚外性行为时,已知A女士有配偶的人。
法官审酌,游男明知A女是有配偶之人,在对方婚姻关系存续时,2人发生性行为,显已逾越一般社会通念下,朋友社交往来的界线及正常社交分际,严重破坏卓男婚姻生活的圆满安全及幸福。法官日前依发判决,游男应给付3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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