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一名简姓男子,与邻居因细故而有纠纷,今年(112)年7月14日傍晚6时许,竟将邻居晾在户外晒衣锁链上的3件内裤,拿下来并放入塑胶袋内,随后丢进来清运的清洁队垃圾车。

邻居发现内裤不翼而飞,调阅监视器发现是简男所为,愤而提告。检察官侦查后声请简易判决处刑,法院审理后,日前依法判决,简男犯毁损他人物品罪,处罚金新臺币6000元,如易服劳役,1000元折算1日。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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