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陈姓男子与黄姓女子交往,今年(112年)8月因故分手,陈男心有不甘,想要拿回交往期间赠送的紫色iPhone 14 Pro Max手机,他在今年8月9日凌晨3时许,埋伏在黄女住处附近。
陈男发现黄女驾车返家,趁她停好车,到后車厢拿取物品时,陈男立即在黄女背后奔跑靠近,用力拉扯黄女的斜背包并抢夺手机,陈男得手后,将斜背包抛弃在现场,随即驾车逃逸。黄女受到惊吓后,报警提告。
法院审理,陈男对犯行坦承不讳。法官审酌,陈男未思以理性方式,处理与黄女分手后所生之纠纷,竟仅因分手就心有不甘,抢夺先前赠送的手机,显见法纪观念淡薄,并影响社会秩序安全。法官日前依法判决,陈男犯抢夺罪处刑6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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