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政府为掌握及预防事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自95年起办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逐年筛选高潜势事业进行调查。本(112)年起更以事业类别(包含一般登记工厂、废弃物处理业及EMS列管对象….等)、列管污染源及运作特徵,将列管事业区分为「A.加强管理群」、「B.自主管理群」与「C.系统管理群」,并推动事业执行自主预防管理作业。
为了让事业单位深入了解自主管理作业的执行内容,并强化自主污染预防管理工作,花莲县环境保护局在今年不仅举办了事业自主污染预防管理作业说明会,更邀请了本县列管事业参与。在事业单位现场辅导,提供了对事业管理程序的概述,使业者了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现行相关法规、网路申报作业、预防污染及自主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同时,鼓励事业定期进行自我检查,期在事前预防并降低污染发生的机率,藉此维护事业土地品质与地下水资源。
花莲县长徐榛蔚强调,为确保土地品质的保护,各事业单位不仅应在执行各项法规管制行为前,透过环境部的系统平台进行资料填报,同时在日常经营中也应强化场区的自主管理,切实进行预防工作。唯有如此,才能有效地预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发生。(花莲县环境保护局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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