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入出国及移民法规定,在台照顾子女的外籍配偶,在子女18岁成年后,就没有依亲居留权利,必须及时出境,移民署表示,新修条文2024年1月1日施行后,未来将放宽限制,2日就有1名越配前往服务站申请,可以继续留台照顾女儿。
移民署指出,越南籍的外配「小美」10多年前嫁来台湾,生下女儿后以依亲配偶名义在台居留,但后来她与丈夫离婚,带着女儿回越南,小孩国中毕业时因没有越南国籍,她只好再带女儿回台读高中。
2023年女儿已满18岁成年,按规定小美无法再依亲,必须限期返越,独留爱女在台独自生活,为此母女两人相当烦恼,但2024年修正条文实施,小美2日立刻前往台北市服务站申请居留。
新修正之「入出国及移民法部分条文修正案」第31条规定:外籍配偶丧偶、家暴离婚未再婚、或曾经在台合法居留的外籍配偶于离婚后,对我国未成年子女有抚育事实、行使负担权利义务或会面交往等情形,或废止居留对有户籍未成年子女造成重大且难以回復损害之虞,准予继续居留者,其子女已成年,得以继续居留。
可以续留台湾让小美喜极而泣,她衷心感谢政府长期以来关注新住民处境、并适时修法,让他们可在台安顿,她认为女儿返台接受教育是正确的决定,也相信可为女儿的未来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台北市服务站主任苏慧雯表示,新住民是台湾社会的一部分,对遭逢困境之新住民如于离婚后对与原配偶所生未成年亲生子女,有抚育事实、行使负担权利义务或会面交往之情形,近年来移民署已逐步放宽得申请居留,1月1日起施行之新移民法并有明文规定,以友善移民环境,维护外籍配偶子女成年后之家庭团聚权。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