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国家公园脸书粉丝页指出,民眾去年6月在塔塔加山区捡到一级保育类熊鹰的羽毛2支,标示1万元网拍遭检举,南投地方法院审结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判刑6月、缓刑2年,须向公库支付4万元。玉管处提醒,园区生物遗骸、植物果实、球果等禁止採集,吁让美好留在山里及心里。

熊鹰学名「赫氏角鹰」,全台剩不到500对,列为濒临绝种的一级保育类野生动物,是台湾体型最大的留栖型猛禽,飞羽上三角黑斑与百步蛇纹路相似,被视为是百步蛇羽化后的圣物,因此原住民视为圣鸟,而羽毛是贵族重要头饰,更是权力象徵,登山客在玉山塔塔加登山步道拾获熊鹰羽毛上网拍卖遭判刑。

玉管处指出,23岁登山客去年6月在塔塔加登山步道拾获2支熊鹰羽毛,上网标价1万元,供不特定人下单购买,警方接获民眾检举循线找到登山客并查扣2支羽毛,登山客坦承犯行,一时失虑触法,因素行良好,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意图贩卖而陈列、展示保育类野生动物产制品罪,遭判刑6月、缓刑2年启自新,须向公库支付4万元,2支熊鹰羽毛也没收。

玉管处提醒,基于守护国家公园自然、人文资产及原野地的保存,园区内除了学术研究可申请採集外,禁止採取、贩卖生物遗骸等标本及加工制品,连植物果实、球果也不能携出园区,希望留给后代有更丰富的天然环境。捡拾熊鹰羽毛已违反《国家公园法》可处罚锾3000元,甚至触法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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