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名46岁黄姓男子,自2009年起12年6度酒驾被诉4度入监,2次易科罚金,却仍不知悔改,2022年他再度酒驾拒测,遭裁处18万元罚锾,经新北分署扣押其人寿保险之理赔金及保单价值准备金,扣得理赔金约12万元及保单价值准备金约14万元,义务人担心其寿险保单被强制解约,请求书记官先收取约12万元之理赔金,余欠约 6 万元筹款缴清,请求暂勿强制解约。
现年46岁之新北市籍黄姓男子,自2009年6月至2021年5月间,12年内共6度酒驾,先后被宜兰、新北、臺北及士林等4地检署检察官6度提起公诉,均判决有罪,其中4次入监服刑,服刑期间合计20月,2次易科罚金,金额合计21万元,但义务人却仍不知悔改,又于2022年4月8日下午5时22分许,骑乘普通重型机车,在新北市板桥区环河路4段一带被警察拦检实施酒测,因无照驾驶,又拒绝酒测,移由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裁罚18万元,并于2023年2月间移送新北分署执行。
新北分署于2023年4月19日同时扣押义务人之银行存款及人寿保险之保单价值准备金等债权,虽未扣得存款,但扣得其人寿保险之保单价值准备金约14万元及理赔金约12万元,义务人于2023年10月下旬接到新北分署通知,就新北分署将强制解约一事陈述意见之公文后,担心2其寿险保单遭强制解约,急致电请求书记官先收取约12万元之理赔金, 余欠约6万元,将会筹款缴清,请求不要强制解约。新北分署已先同意义务人之请求,但书记官嗣后却联络不上义务人,义务人如未在一定期 限内缴纳罚锾,新北分署将部分强制解约,收取解约金清偿尚欠之罚锾。
新北分署呼吁民眾切勿心存侥幸酒(毒)驾,以免害人害己,并伤及荷包,万一遭受裁罚,亦应自动缴纳罚锾或办理分期缴纳,按时缴款, 以免遭受强制执行,切勿轻忽新北分署对于酒(毒)驾罚锾案件持续强力 执行之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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