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海虎军舰人员落海调查结果」,海军表示,海虎军舰人员落海案,经专案调查小组分就机械、环境及人为因素等项实施行政调查,综合判定为「机械及环境复合式因素」所致:其中,机械因素:海虎军舰任务执行前,已依规定完成战备及航前检查。惟航行期间「后救难浮标盖板」不预期脱落,致检派官兵至上甲板执行处置。
至于环境因素,海军指出,人员至上甲板前,已确认海象状况符合作业标准。作业期间舰艇遭非预期涌浪瞬间抬升,并拍击作业人员导致落海。
人为因素方面,海军指出,全案依「海军舰队舰艇操纵手册」、「潜舰值更官手册」、「舰队海上人员落水处置行动准据」及「修护通令」执行状况应处,并按规定回报上级单位。面对机械、环境等复合式非预期状况,舰长当下处置决心符合规范,排除人为因素。
海军指出,海虎舰长对于本次人员落海及装备故障,难以有故意或过失之责。依「行政罚法」及「陆海空军惩罚法」规定,违失行为非出于故意或过失者,不罚。故未予惩罚。
海军表示,依调查结果通盘检视,提高救难浮标装备保养、海上回收等作业标准,强化应变及处置能力,并纳入状况演练;另採购具备长时间定位能力之人员落海警示器,以及较高标准D型安全扣环,以强化作业安全。
另基于「情同手足」的袍泽情谊,海军持续配合周边海域战演训任务机、舰及地面部队、海巡署等友军单位,对失踪人员兼施搜寻,不影响战备任务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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