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杀人前科的黄男与不识字的丁男为台积电F12厂P8厂区工地临时工,两人在2022年11月间因公事于通讯软体之间发生言语衝突,隔日两人工地见面后,又再爆争执,黄男徒手殴打丁男头颈多下,当天两人在警察劝和下签和解书,但丁男越想越担心遭到报復,于是对黄男提出伤害告诉,新竹地院判处黄男有期徒刑6个月。
丁男供称当时黄男因工作让他枯等1个半小时,让他相当不爽,下班回家酒醉后,在工作群组干谯黄男,隔天上班到工地,黄男早已在休息室等候多时,上来就是多拳连发,连打6、7拳,不只眼镜被打坏,自己的眼睛、下巴、头部等都被打伤。
丁男随即向长官借款1000元并请假去医院验伤,另一名工地主管也指证,表示丁男伤口很严重,看起来就是被人打,并帮忙拍照存证,还开车载丁男去报案。
不过黄男仅坦承确实当下有跟丁男见面,但没有做出任何伤害的行为,自己当天在休息室遇到丁男时,丁男只有将安全帽、早餐等物品丢在地上后就走出工地,自己也并未质问丁男前一晚为何在群组干谯他。
新竹地院法官审理时,认为当初两人在警局签下的和解书,足以证明两人已确实于工地发生过肢体衝突,加上两名证人指证歷歷,认为黄男辩词不足採信,同时黄男曾有杀人入狱前科,5年以内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为累犯,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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