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社会事影音新闻」发出一段影片,事发于22日高雄市武营路段,一名男子带着5只狗出门,其中一只站立于机车后座,另外四只则被当成「雪橇犬」,拉着饲主的机车往前跑。警方经检视影片后将通知车主到案说明,并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最高可处4200元,另外犬只拉车部分将移请高雄市动保处裁处。

影片中看见4只犬只拉着饲主乘坐的机车在人行道努力奔驰,速度相当快,而狗只也跑到吐舌,明显相当疲劳,而这位饲主后座则另外载有一只小黄犬,安稳地坐在机车后座,态势相当自然。

苓雅分局检视影片后表示,案内行为人驾驶机车违规行驶人行道,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5条1项6款,处新台币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罚锾;疏纵或牵繫禽、畜、宠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违反同法第84条,处新台币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锾;机车附载人员或物品未依规定者违反同法第31条1项5款,处新台币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罚锾。另涉违反动物保护法第5条部分,本分局后续将相关资料移请高雄市动物保护处裁处。

雪橇犬?饲主靠4只狗拉机车跑 警方要罚了

高雄市动保处表示,有关于民眾以机车牵引犬只及车后载狗行为,依动保法第5条第2项第7款规定,饲主不得以汽、机车牵引宠物,全案将依民眾提供之证据查清车主(饲主),并确认犬只是否受到伤害。

若未达动物受伤状况,将依同法第30-1条第1项:经限期令其改善,届期仍未改善,或第2项过失造成动物伤害 (未达肢体残障或死亡)者,处新台币3000至1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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