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欣企业有限公司」自中国进口的辣椒粉,被检验出致癌物质苏丹色素三号,新北地检署1日指挥新北市刑大兵分三路搜索保欣公司等处,并声请收押禁见负责人刘庆士裁准。新北市卫生局另针对保欣违规部分,重罚200万元。
卫生局说,保欣公司明知该批辣椒粉不合格,却未通知其他下游通路商办理下架回收事宜,也未主动通报卫生单位,直到本次事件爆发,不但影响自身商誉,亦牵连其他品牌,明明可提早预防事件发生却无视该警告,严重忽视身为食品业者应尽责任。
卫生局说,针对保欣公司已违反食安法第7条第5项规定部分,新北市政府将依法重罚200万元,呼吁食品业者应实施自主管理,不得贩售有危害卫生安全之虞之食品,倘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时,应依食安法第7条第5项主动停止制造、加工、贩卖及办理回收,并通报卫生主管机关,保障民眾食用卫生安全。
检警调查,保欣违法自大陆输入辣椒粉贩售,下游业者向保欣採购后送检验,发现里面含有具潜在致癌性或有害人体健康的苏丹色素三号,即俗称「苏丹红」,去年12月将此事告知保欣公司后退还採购辣椒粉。
未料保欣公司竟未将退回的辣椒粉销毁,而是将该批辣椒粉另外卖给其他下游业者,后来被卫生单位查到辣椒粉含有致癌物质,往上溯源才发现保欣离谱行径。
新北检指挥新北市刑大搜证,1日兵分三路搜索保欣公司等处,查扣电脑、电磁纪录等证物,并带回刘姓负责人等5名主管与员工,复讯后认为刘姓负责人涉犯诈欺取财、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证、湮灭证据、反覆实施诈欺犯罪之虞,声请收押禁见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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