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锺姓惯窃出狱后,在今年2月间,在青山宫用口香糖黏在加长线香前端,手持伸入香油钱箱窃取100元,遭检方起诉。台北地方法院依窃盗罪,判处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锺姓惯窃因于2021年7月20日晚间11点5分许,骑着机车到云林县广兴宫,用长线黏板垂钓、沾黏的方式,窃取宫中香油钱箱内现金共800元得手,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月确定。他没钱无法缴纳罚金,于是入监服刑。
岂料,他不知悔改,在今年2月3日晚间7点多,在台北市青山宫以将口香糖黏于加长线香前端,持之伸入香油钱箱的方式,徒手窃取100元得手后旋即逃逸。
经青山宫邵姓主任调监视器发现后报警提告。检察官调查后依法起诉并声请简易判决处刑。法院查出他已有数次窃盗前科,适用刑法第47条累犯加重规定并无罪刑不相当的情事,依刑法第47条第1项规定,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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