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天后」李明珊(丢丢妹)8日与简姓男友驾车途中,疑遭杨姓男子等人蓄意追撞,再持球棒、辣椒水攻击简男,警方启动快打部队到场压制,将杨男3人移送台中地检署,检察官讯后认杨男、张男罪嫌重大,有勾串共犯及再犯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另名张男则谕知10万交保。

8日下午2点左右,丢丢妹李明珊与简姓男友,驾驶休旅车行经台中市太原北路近中清路口时,遭27岁张姓男子等3人驾驶的自小客从后方追撞,简男下车察看时,即遭张男、副驾驶20岁杨男及另名20岁张姓乘客分别持球棒、辣椒水等器械攻击。

简男脸部遭喷洒辣椒水、手脚多处有遭球棒攻击瘀伤,先自行就医,9日凌晨简男偕女友丢丢妹赴警局制作笔录,对杨男等3人提出杀人未遂、妨害自由等告诉。

警方事后查出,犯嫌车辆为租赁车,车上却有球棒、辣椒水等物,不排除为预谋犯案,警方讯后依杀人未遂、妨害自由及妨害秩序罪,将杨男等3人移送台中地检署,并持续就证据厘清有无其他纷争动机。

台中地检署表示,被告3人经检察官讯后,认被告杨男、张男涉嫌《刑法》第277条第1项伤害罪、第150条妨害秩序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证人及再犯之虞,有羁押之必要,爰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另名张姓男子则谕知10万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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