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盗通缉犯「少爷」石茂强在泰国遭枪杀弃尸案,台籍男子周昱帆担心被灭口,从柬埔寨返台,检方声押禁见,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禁见,周不服提抗告,遭台湾高等法院驳回确定。
高院认为,北院以周男涉犯杀人、意图贩卖而持有第三级毒品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实足认有逃亡及勾串共犯、证人之虞,若仅命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较小之手段,实不足以确保侦查程序之顺利进行,而有羁押、禁止接见及通信之必要,故裁定羁押禁见,并无违误或不当。
石茂强在泰国遭枪杀弃尸案,泰媒报导,泰警初步锁定至少有5人涉案,包括4名台男与1名泰女,泰警勘查监视器发现,5人潜逃到柬埔寨首都金边。被泰方列为共犯的台籍男子周男担心被灭口,上月从柬埔寨返台,警方即通知周男协助调查。
检方复讯后认为,周男涉犯《刑法》杀人罪、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转让第三级毒品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灭证等羁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声押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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