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卫生局调查辖内共有2家代工厂使用小林制药红麴原料,来源分别为新北市与台中市的进口商,共进货34.575公斤,卫生局27日于现场稽查时已无相关成品,制成的成品与半成品共有168,470颗,皆交付他县市委托业者,后续则由委托业者的所辖卫生局追踪及厘清。
卫生局呼吁食品业者及药局,如有使用或贩售日本「小林制药」公司的红麴相关原料或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贩售并自行下架,并根据日本原厂的通知或建议处理。同时,应遵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7条第5项规定,落实自主通报,倘有使用或贩售但未通报者,依同法第47条,可处新台币3万至300万元罚锾。
此外,卫生局也提醒民眾面对食安疑义应保持警惕,密切关注官方相关公告,另有关国内业者主动通报预防性下架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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