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县一名单亲妈妈,因长期照顾16岁脑麻女儿身心俱疲,加上失业又罹患忧郁症,今年1月分农历过年前夕,喂食脑麻女儿药物后轻生,所幸妇人同住妹妹即时发现异状,报警后抢下母女两人性命,近日嘉义地检署侦结,依杀人未遂罪嫌起诉妇人,但请法官审酌妇人其情可悯,建请从轻量刑。

嘉义地检署起诉书指出,37岁妇人单亲,平时与妹妹同住在,其现年16岁女儿自幼患有脑性麻痹及癫痫,领有极重度身心障碍证明,行动不便且无法以言语与他人沟通,需随时有人照顾,妇人因无业、经济状况不佳,加上罹患忧郁症,萌生轻生想法。

起诉书提及,妇人担心女儿无人照料,于1月29日晚间,趁妹妹不注意,喂女儿药物后一起轻生,所幸妹妹查觉异样、报警,警方破门而入,将母女俩双双送医,而妇人出院后,被警方依杀人未遂罪嫌函送嘉义地检署侦办,面对检察官询问,妇人供称因经济状况不佳才会想不开,害怕死后女儿会给家庭造成负担,才会想带女儿一起走。

承办检察官讯后要求暂不能让母女单独在一起,并告知家属可联繫当地里长,寻求社福等单位援助,目前妇人已在就业中,女儿则由其他家人协助照料,社会局持续访视追踪中。

审酌妇人经济及身体状况欠佳,抚养照顾女儿不容易,因忧郁症发作才会想带女儿走绝路,检方虽提起公诉,但认为妇人恶性尚轻,且其情可悯,建请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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